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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5年!加征80.5%!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点击次数:1466  更新时间:2020-05-20  【打印此页】  【关闭
    2020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征收期限为5年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1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8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大麦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国内大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

被调查产品名称:大麦。

英文名称:Barley。

主要用途:大麦是一种禾谷类作物,系禾本科、大麦属,主要用于酿酒、饲料等生产,也可作为种子,以及直接或通过加工被消费者食用。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伊鲁卡信托  73.6%

(The Iluka Trust)

2.卡尔根诺米尼斯有限公司   73.6%

(Kalgan Nominees Pty. Ltd.)              

3.JW & JI麦克唐纳家族合伙   73.6%

(JW & JI Mcdonald & Sons)                

4.麦秆田公司   73.6%                        

(Haycroft Enterprises)                  

5.其他澳大利亚公司   73.6%

(All Others)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自2020年5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大麦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对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对于澳大利亚未在调查期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依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调查机关书面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间复审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调查机关书面申请期间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本案最终裁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公告自2020年5月19日起执行。

我国近70%进口大麦来自澳大利亚

早在2018年10月9日,中国国际商会就向商务部提交了澳大利亚大麦反倾销调查申请,给出的理由是,澳大利亚大麦以低于正常价向中国大幅度出口销售,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据中方统计,近年来澳大利亚进口大麦“量增价跌”非常明显。其中,进口数量由2014年的387.71万吨增至2017年的648.04万吨,大幅增长67.14%;进口价格则由2014年的每吨288.72美元下降至2017年的每吨198.05美元,降幅超过31%。受此影响,同期中国国内大麦种植面积减少了约14%。

这组数据提供了存在反倾销的可能性。经过初步审查后,商务部于2018年11月19日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原本定于2019年11月19日前结束,但若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20年5月19日。澳大利亚是全球排名前列的大麦种植地之一。根据澳大利亚农业部数据,澳每年生产大约230万吨酿酒大麦和600万吨饲料大麦。其国内每年对麦芽大麦的需求约为100万吨,饲料大麦的使用量为200万吨。国内大麦消费量占总产量的40%,剩余60%用于出口。众所周知,作为全球人口第一大国,我国在粮食方面的需求强劲。数据显示,2019全年我国共进口大麦592.9万吨。而澳大利亚也将中国视为其大麦的重要出口市场。据中国海关数据,中国大麦进口市场主要集中于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法国。自1996年开始,从上述3个国家的大麦进口量占中国大麦进口总量的比重高于95%,其中澳大利亚是我国最大的大麦进口来源国,进口比重大多数年份都高于50%,且2011年起一直高于70%。

2018年,澳大利亚出口了价值15亿澳元(69.15亿人民币)的大麦。但在2019年,由于干旱等原因,澳对华大麦出口额下降至6亿澳元(27.66亿人民币)。



海关总署允许进口美国大麦
中国大麦进口市场集中度较高,此番对澳大利亚大麦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势必会对我国大麦相关产业造成影响,那么除了澳大利亚,中国还能从哪些国家进口大量大麦?根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数据, 2019/20年度全球大麦产量将创下1994/95年度以来的最高。2019年全球大麦产量大幅增长,达到15679.9万吨,同比增长12.3%。其中欧盟和俄罗斯产量最高,分别占据全球大麦产量的40.7%和13.06%。此外,巴西、阿根廷、乌克兰是重要的大麦产国加出口国。此外,乌克兰、阿尔及利亚、加拿大均是重要的大麦出口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总署今年5月14日发布2020年第65号公告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大麦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输华大麦是指产自美国、输往中国仅用于加工、不作种植用途的大麦籽实。美国农业部应确保输华大麦供应企业在运输、处置、贮存中采取了最佳措施,例如有害生物管理、甄选供应商、过筛等,以避免大麦携带植物残体、杂质和危险性杂草种子,并确保不带有土壤。海关总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境大麦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输华大麦的运输、储存和加工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未经加工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流通市场,严禁作种用。
暂停4家澳企肉类产品的进口申报
     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出口市场。2018年,澳大利亚出口了价值15亿澳元(69.15亿人民币)的大麦。但在2019年,由于干旱等原因,澳对华大麦出口额下降至6亿澳元(27.66亿人民币)。报道称,澳大利亚拒绝承认中方有关大麦倾销的指控,还威胁称,如果中国征收关税,澳大利亚将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5月18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路透社记者问及此事:“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伯明翰昨天在采访中称,他希望和中国对口官员就贸易问题进行通话,但中方并未安排。中方能否证实?中方是否有兴趣与澳方就近期贸易问题进行正式接触?”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我想,如果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希望同中方联系的话,他应该通过正常的外交渠道去联系。 关于近期贸易问题,中国商务部已作出回应,我也回答过有关问题。我愿再次强调,有关案件是一起正常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方正根据相关法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推进有关调查。具体情况请你向主管部门了解。”而关于中国与澳大利亚近期的贸易问题,外交部已经做过多次回应。在5月12日,赵立坚就曾明确表示,暂停4家澳大利亚企业肉类产品的进口申报是因为“中国海关在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查验时,连续发现澳大利亚个别企业多批次输华牛肉产品存在违反双方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检验检疫要求的情况。”至于澳方推动所谓疫情“独立国际审议”,赵立坚也表示,“全世界都清楚,病毒来源和传播问题需要由医学专业人士进行科学研判。利用疫情搞政治操弄只会干扰国际疫情防控合作,也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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